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分子以贷款征信问题为由索要个人信息并要求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李某。李某谎称自己是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帮助提升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随后李某伪造政府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贷款刷流水'。张某某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遂报警。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但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核实客户身份导致资金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帮助诈骗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隶属关系,且已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提供员工离职证明及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虚拟币转账记录,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存在管理漏洞。经调解未果,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李某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实名认证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企业应完善账户监管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虚拟币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个人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信'征信提升'等话术,避免陷入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