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虚构退款骗局骗走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退款骗局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案产生纠纷,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电话,称其父亲住院需支付医疗费,要求通过某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对方诱导张某某开通屏幕共享功能,查看伪造的贷款合同及征信报告,谎称需刷流水提升额度。张某某先后向多个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资金已被转移,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合同行为,否认诈骗事实,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及合同有效性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庭审中双方就资金用途产生激烈争议,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贷款业务真实性,但其未能提供完整业务流程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合同、虚构医疗场景等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对方身份,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2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诈骗需留存通讯记录及操作痕迹,虚构医疗养老场景系新型诈骗手段,资金被快速转移可作为重要取证方向,建议加强网贷平台资金流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