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社交平台应聘家政被要求转账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社交平台应聘家政被要求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名义诈骗,涉及第三方支付及资金多级拆分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招聘广告,被承诺高薪吸引。对方要求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和2000元培训费,通过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公司以需支付设备押金、服务费等名义分5次要求转账,累计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服务,且注册的客服账号已注销,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服务流程,且已提供部分家政服务,但无法出示合同及交易凭证,亦无法解释资金多级拆分用途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显示公司多次更改缴费项目。公司仅出示单方面制作的所谓'服务流程说明'。经调查,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商铺,实际运营人员无法核实。仲裁委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认定存在多级拆分资金的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费用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欺诈手段收取费用,但需举证证明存在真实服务交易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警惕要求预付款项的家政服务陷阱。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选择银行转账,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