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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虚假APP骗钱案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虚假APP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教育培训场景中遭遇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招聘信息,被冒充该公司人事的李某以缴纳培训费用为由骗取约3.5万元。对方通过虚假APP展示课程内容,初期返还2000元小额红包诱导信任,后以技术升级为名要求扫码支付剩余款项,期间通过短信截图频繁沟通交易细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与第三方交易,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虚假APP界面证据,公司无法举证交易真实性,且涉案APP已因违法被下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招聘骗局需核实企业资质,发现扫码付款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电子数据固定要注重完整性与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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