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导师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导师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联系,后被以投资为名骗取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谎称其所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可提供高额贷款,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用于'贷款审批'。期间李某多次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并提供非本人账户接收款项。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和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退还钱款;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离职,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与交易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公司提交李某离职证明。经质证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投资机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证人证言确认交易链条,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效力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勿轻信'投资导师'等头衔。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交易并保留证据,遭遇骗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