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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标题】学生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类业务,因涉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谎称系银行客服,以'医疗设备维修'为由要求缴纳服务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对方先返还1000元诱导其继续转账,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支付'解冻费'。期间多次通过微信与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对方沟通,最终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商业合作纠纷,否认诈骗行为并主张已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工号、套用银行话术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仲裁委采信申请人证据并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剩余款项约3.4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冒充金融人员诈骗,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维权时注意区分商业纠纷与刑事犯罪,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