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贷款APP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贷款APP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维修服务合同关系,因账户被冻结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医疗养老机构办理业务时,被自称某科技贷款专员的男子以'可快速审批医疗设备贷款'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通过屏幕共享获取其账户信息后,以'补交保证金'名义骗取约3.5万元现金,随后将张某某账户冻结并失联。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经调查确认该贷款专员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返还被骗款项;公司辩称系第三方诈骗行为,且已履行合同义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APP操作记录及报警回执;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贷款专员使用虚假身份、诱导下载非官方APP、要求共享屏幕等异常交易行为,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以'贷款审批'为名诱导下载APP,应核实对方身份及APP合法性。一旦遭遇账户异常冻结,应立即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与平台的沟通记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