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公检法诈骗张某某3.5万被仲裁

冒充公检法诈骗张某某3.5万被仲裁

【标题】冒充公检法诈骗张某某3.5万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医疗养老项目贷款征信问题遭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处理公司医疗养老项目贷款事宜时,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称其银行卡涉及贷款刷流水案件需配合调查。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提供银行卡密码,以进行紧急止付操作。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为非法平台,公司未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且存在脱离平台交易的情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财务操作流程存在个人失误,且未签订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异常提示;公司提供内部财务流程文件但未展示风险预警机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线下接触过程与屏幕共享操作的合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员工需严格核实交易指令合法性。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证据链完整性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