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关系,后被诱导参与旅游服务项目,因转账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婚恋名义获取信任后,虚构海外旅游项目,声称需预付费用办理签证。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因账户异常被冻结,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利用婚恋关系骗取款项,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工作证,确认其员工身份。公司虽否认管理责任,但无法解释李某使用企业账户接收款项的行为。关键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虚假服务合同及银行流水显示款项进入公司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个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员工监管义务承担30%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