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申请紧急止付获支持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申请紧急止付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技术服务,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消息,对方以项目急需周转为由要求其垫付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为虚拟币交易平台,且对方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充值入金操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冒充领导、虚构交易场景、诱导转账等诈骗行为;被申请人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且未与申请人签订任何合作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出示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虚拟币平台交易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授权文件及资金流向说明,亦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有效核实。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确已转入虚拟币通道,认定存在脱离平台交易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相关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资金返还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社交账号冒充熟人实施诈骗,发现异常转账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建立员工账号使用规范,防范被利用进行违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