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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提现受阻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标题】网贷提现受阻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卷入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工作期间,被部门主管要求操作网贷平台提现业务。期间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对方以涉嫌非法集资需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其提供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操作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已暂停提现业务,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培训义务致其受骗,公司则称诈骗行为系员工个人操作且已尽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者通话的短信截图、平台提现受阻通知及转账凭证。公司辩称已告知风险但未提供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证明已履行安全培训义务,其未能提供相关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落实反诈宣传教育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用人单位需对员工职务行为中因管理疏漏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操作双人复核制度,员工遇异常转账要求需立即核实身份。建议通过招聘平台官方渠道确认岗位真实性,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