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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转账遭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转账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由,诱导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追查资金流向,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按用户协议审核实名信息,交易属于第三方行为且存在多级资金拆分,无法追回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冻结证明,平台提供用户协议、实名认证记录及资金流向分析报告。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对第三方收款账户进行实质性审查,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责任,退回张某某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应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第三方交易监管,用户需警惕高收益诱导,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本案中资金多级拆分特征符合诈骗犯罪特征,但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才导致损失部分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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