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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贷款服务人员以婚恋名义诱导投资,后遭遇诈骗。案由涉及虚构贷款资质、线下诱导转账及平台监管缺失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李某声称可提供高额贷款,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资质审核费'。双方约定线下见面签署协议,张某某按指示开启屏幕共享后,被李某引导至非官方投资平台转账。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称无相关业务导致提现受阻,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核实贷款专员资质责任,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李某为独立第三方,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主张双方为个人借贷关系。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对贷款专员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发现平台曾多次推送贷款业务广告。鉴定机构确认屏幕共享过程中存在平台内部系统访问痕迹。平台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李某任职情况。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作为主要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判决退还1.05万元并支付利息。平台以'非直接责任方'为由申请复议,但证据链存在断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平台明知或应知他人利用其平台实施犯罪'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建立贷款业务审核机制,用户应核实对方资质并保留完整证据。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收集聊天记录,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平台若存在系统漏洞或诱导行为,可能面临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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