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李某在转账过程中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因资金异常被平台封停账号。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未获得预期收益,遂向仲裁委主张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实李某身份即接受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无法识别用户身份真实性,且转账行为系张某某主动发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涉案对公账户资金流向记录,核查李某在平台注册信息与银行工作经历不符。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条款,认定公司存在审核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项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对注册身份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遭遇验证码索取需立即终止操作。建议企业完善风控机制,用户应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