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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判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判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索赔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客服经理'的王某,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手续费。期间王某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中奖信息,并要求张某某不得在平台公开交易记录。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个人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立即报警,但王某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完成,不承担第三方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APP截图及信用卡交易明细,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经质证,仲裁委认定王某使用虚假身份且脱离平台交易通道,公司未能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用户须警惕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要求。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对于高危人群,建议开通转账风险预警功能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