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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精准信息诈骗产生纠纷,案件涉及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提供生活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社交平台与其进行深度交流,随后以'维修服务需先行充值入金'为借口,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并立即向警方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应属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平台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遭遇资金损失后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对于第三方支付场景下的诈骗,需注意止付时效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平台监管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