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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转账近4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转账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职工;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案由系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银行客服的账号,对方以'网络借贷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其操作。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通过伪造的理赔流程要求其提供微信支付验证码,先后以'保证金退还''利息补偿'等名义骗取约3.5万元。期间嫌疑人先返还500元小额资金获取信任,后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话术诱骗其多次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其与嫌疑人存在多次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微信转账造成损失,否认存在虚假身份及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对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及诱导提供验证码的行为予以认可。仲裁员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结合证据链完整性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申请人张某某非法占有资金3.5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理赔'话术陷阱,核实金融机构人员身份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时,务必先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完善风险提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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