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中奖骗局及虚假贷款被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中奖骗局及虚假贷款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案由涉及虚假贷款及中奖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中看到‘中奖领奖’信息,被诱导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为好友。对方以‘贷款征信’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收取约3.5万元。后以‘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移款项,最终发现该公司并无贷款资质,且所谓中奖活动系虚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自愿参与活动,且已提供‘合同协议’证明双方约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资金流向记录,发现款项经多级账户拆分后转入境外账户。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贷款资质证明,张某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以‘验证身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中奖及贷款场景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中奖陷阱及虚假贷款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合同真实性。遭遇要求验证码、资金拆分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