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诈骗无法退款

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诈骗无法退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诈骗无法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注册会员,与自称投资导师的账号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申请人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老师',对方以推荐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财富通'的APP。通过屏幕共享功能,李老师伪造专业操作界面骗取信任,先后以'缴纳保证金''解锁收益'等名义要求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合计3.5万元。后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平台拒绝提供退款渠道,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账号真实性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社交匹配服务,交易过程由用户自主操作,且APP已下架无法继续处理退款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案账号在注册时仅提供金融行业工作经历,未提交资质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支付记录显示款项转入被申请人对公账户,但平台无法证明资金流向。双方就'平台是否应承担审核责任'展开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措施与用户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判决被申请人退还2.8万元并赔偿损失,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资质核查机制,用户应警惕陌生人以投资名义要求共享屏幕,保留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遭遇诈骗后应立即报警并要求平台协助冻结涉案账户,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