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假投资老师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被假投资老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因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投资顾问培训'岗位,通过平台私信联系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股票荐股技巧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声称需通过'安全账户'转账避免平台手续费。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分三次将钱款以现金方式交给李某某,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公司则称李某某系自主操作且已提醒风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第三方冒用企业名义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以及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的法律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对话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岗位发布截图。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分析资金流向,最终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培训费,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异常要求。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私下转账导致追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