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子假扮企业主要求充值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骗子假扮企业主要求充值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伪造公司资质文档并展示虚假网站截图,诱导张某某在所谓'安全账户'进行充值。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展示伪造的电商平台后台数据,要求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转账时使用二维码收款方式,资金最终流向境外账户,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资金使用说明。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与张某某存在真实投资合作关系,否认诈骗事实。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站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和平台注册信息。经核查,李某使用多张不同头像账号与张某某持续21天沟通,期间通过屏幕共享展示的所谓'企业资质'文件经鉴定为AI生成假证。仲裁庭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记录,认定存在虚构事实和精准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剩余7000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第3条关于资金返还的处理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核实对方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和资金流向监控,防范虚假投资诈骗。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时,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