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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平台,因电信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客服的女性,对方以办理社保增补为由发送短信链接。张某某点击链接后被诱导至虚拟币交易界面,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诈骗分子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失联。平台方未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返还资金,平台方称交易记录显示为自愿操作且未收到虚拟币。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平台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客服通话录音。平台方提交了用户协议文本,但未提供技术风控日志。仲裁员要求平台说明未触发紧急止付机制的原因,双方就虚拟币流向展开举证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未及时采取紧急止付措施,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32条民事权益保护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户应警惕以办理公共服务为名的陌生链接,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