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养老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养老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医疗养老投资项目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微信群收到'某养老中心'投资邀请。该平台以'征信修复'为噱头,诱导其下载虚假APP进行操作。初期通过网贷提现返利获取信任,后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当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时,平台财务人员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进一步转账,最终导致约3.5万元投资款无法追回。监控视频显示有团伙成员在后台操控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配合封停涉案账号,认为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虚拟币交易记录进行鉴定,确认资金流向与平台声称的'医疗养老投资'无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虚构投资项目的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且部分资金通过网贷平台流转,判定其主张部分成立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关于非法经营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防范诈骗风险,个人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投资,并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