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

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旅游签证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涉案APP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已下架且无履约能力,遂向平台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双方系普通商业合作且已按约履行。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身份欺诈行为及转账款项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证件,申请人提交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证明资金流向。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服务凭证,对虚拟币交易合法性提出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网络支付业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谨慎核实身份,涉及大额转账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联系平台客服,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