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公职诈骗虚拟币申请退款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公职诈骗虚拟币申请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引发退款理赔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能安排公务员考试包过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点击伪造的政府官网链接,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所谓培训系统无法登录,遂申请仲裁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未参与交易,且张某某自愿转账,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记录及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对方使用公职人员身份实施欺诈。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但无法说明李某账号异常情况。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对虚构政府人员身份的账号未采取防范措施,判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的80%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陷阱,虚拟币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保存完整证据链。平台方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