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借贷平台申请贷款。在电话沟通中,李某某要求张某某将贷款资金转入第三方账户进行'操作',并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但资金已被转入非本人名下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被骗,要求退还贷款本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借贷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转账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贷款审批流程存在异常。经质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与通话录音显示对方刻意隐瞒身份,平台方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要求双方就'平台是否尽到用户身份审核义务'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保存聊天记录等证据。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转账凭证,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