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骗提现转账损失3.5万元

待业人员被骗提现转账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提现转账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平台运营方)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陌生电话被要求点击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链接,注册虚假充值平台账户。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充值约3.5万元用于生活服务项目。后平台要求张某某将资金提现至指定账户并多次转账给所谓'团伙成员',最终平台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定证据,证明资金流转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自主操作,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银行流水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张某某提供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证明其受虚假平台诱导实施转账。公司虽提交内部通讯记录,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平台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虚假平台运营方,未履行资质审核及风险提示义务,对张某某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返还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用户资金安全机制,警惕虚假充值类诈骗。用户需提高防范意识,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二次转账扩大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