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保证金诈骗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保证金诈骗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骗张某某缴纳贷款保证金,通过QQ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信用卡支付。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资金被多级拆分至多个账户,无法追查原始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注销账户,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诈骗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证明李某身份,未举证资金拆分的合法性。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异常流动,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本金约2.8万元,并没收剩余资金作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公司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书。遭遇资金诈骗应立即冻结相关账户,保留电子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同步报案,追缴违法所得需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