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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骗钱遭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骗钱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冒充投资顾问诱导其投资虚假平台,后因账户异常被冻结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投资老师'身份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用于'充值投资'。李某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张某某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及投资老师,虚构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网络借贷场景,张某某自愿缴费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认为不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信息发现该公司未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身份冒充证据,认定存在资金跨境流转痕迹。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投资平台真实性及张某某过错,仲裁庭采纳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身份冒充,投资前务必核实平台资质。现金交付与线上转账结合的模式易成为诈骗工具,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跨境资金难以追回。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