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投资老师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投资老师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原为某市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投资理财服务。本案为一起典型的冒充专业人士实施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能帮助修复征信为由推荐股票投资。初期通过二维码收取约500元咨询费后,李某指导张某某操作某平台,声称可获取超额收益。4月起要求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分三次通过二维码转账共计约3.5万元。此后李某失联,平台账户被冻结,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骗取钱财;公司则辩称李某为自主经营的第三方,双方无直接合同关系。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真实投资交易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操作截图。公司虽提供虚假合作合同,但无法解释为何未在合同中体现关键业务条款。庭审中李某的电话号码被证实为注销状态,关键证据链完整闭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15%的维权成本。认定李某系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连环诈骗行为,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所谓'征信修复'等噱头,核实荐股人员资质及平台合法性。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企业需强化对员工行为的监管,防止被利用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