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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追缴难

【标题】大学生求职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追缴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需承担追缴违法所得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通过平台私信联系HR。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张某某信以为真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诈骗团伙控制,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无法挽回。公司称该账户为第三方合作单位账户,但无法提供有效合作证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HR身份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账户系第三方使用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对话记录。公司虽提出账户为第三方使用,但无法提供合作方资质证明。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交易特征及公司未尽审核义务,认定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承担50%追缴责任,冻结涉案账户并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程序,同时建议张某某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索剩余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缴费后入职'等异常要求。用人单位需建立账户审核机制,对异常转账请求及时阻断。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