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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误信证书代办骗局损失3.5万

【标题】企业主误信证书代办骗局损失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教育培训机构客服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能办理行业资格证书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第三方支付APP进行转账。在连续3次通过APP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法联系上李某,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导致调查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虚构证书办理资质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委托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APP转账凭证、部分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无法登录的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社交平台账号信息,认定存在资金流向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警惕自称能办理资质的网络兼职项目,涉及大额转账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第三方支付平台留存的交易记录是维权关键证据,发现受骗后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