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私下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私下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李某通过QQ要求提供验证码并伪造还款意愿证明,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平台称已按协议处理无法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人士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协议,转账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核实资金流向,确认张某某账户在2024年5月曾向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通过QQ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虚构征信修复进度,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手段。用户应核实对方资质,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