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学员,因教育培训场景中遭遇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链接,点击后下载虚假APP。对方冒充客服人员,以退还前期小额退款为诱饵,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平台账户信息。在确认账户余额后,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办理'退款手续',张某某未及时核查便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但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订合同且主动提供信息,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举证反驳。仲裁委认定短信链接来源可追溯,APP图标与公司官方存在明显差异,结合屏幕共享操作记录,确认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1.警惕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短信,核实官方渠道;2.电子证据需保存原始载体及链式证明;3.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转账凭证;4.平台应加强APP图标防仿制技术;5.建议开通手机支付风险提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