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虚假证书诈骗提现受阻追缴违法所得案

张某某被虚假证书诈骗提现受阻追缴违法所得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证书诈骗提现受阻追缴违法所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宣传,通过QQ平台被冒充婚恋对象的嫌疑人诱导投资,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被自称'教育顾问'的嫌疑人搭讪,对方伪造身份并虚构证书代办项目,承诺年化收益达30%。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按指示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因平台提现受阻,张某某发现该公司APP界面存在伪造资质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嫌疑人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未收到全部款项,否认存在还款意愿。争议焦点在于嫌疑人是否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及平台是否存在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截图及网贷提现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方虚构身份并诱导投资。公司仅提供部分转账凭证,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要求双方对关键证据进行技术鉴定,确认APP界面存在伪造资质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裁决冻结公司账户并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程序,但因部分资金已转移至境外,仅支持追缴可查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婚恋搭讪诱导投资陷阱,投资前应核实机构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遭遇提现受阻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但需注意跨境资金追回难度较大,建议优先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