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骗局引资金诈骗员工索赔被支持
【标题】求职骗局引资金诈骗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网络购物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岗位,面试时被宣称可帮助修复征信。入职后,公司以'平台审核'为由要求其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通过微信转账完成。张某某按指示多次转账并点击链接提交个人信息,后发现所谓'征信修复'系虚构,且无法提现。公司员工王某等人以'金融机构人员'身份伪造转账凭证,最终涉案账号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业务系第三方合作项目,转账行为属自愿且已提供所谓'服务'。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转账凭证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封停通知,确认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取款项。公司未能出示合作协议及服务成果证明,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证明其受骗过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违反《刑法》第266条,责令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涉及大额转账应要求书面协议,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转账凭证、虚假承诺材料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