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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付款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购物纠纷向仲裁委申请维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通过虚假代购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购物APP中发现虚假代购信息,通过微信联系所谓客服人员。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扫码付款,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用于购买商品。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交易对象为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团伙,遂立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监管责任,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交易脱离平台,认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平台运营协议。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实名认证用户及未有效核查交易资质的过错,采信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交易款项的80%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效力规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消费者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发现诈骗应同步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