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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假招聘诱导下载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企业主假招聘诱导下载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原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主营教育培训业务,因涉及虚假投资平台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邀约。面试时自称公司总经理的李某出示伪造的营业执照,称公司有高额回报投资项目。李某以'培训费'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诱导下载名为'智投宝'的虚假APP。张某某按指示充值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查明李某为第三方诈骗团伙成员,公司实际无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显示大额信用卡交易,比对APP备案信息发现与公司业务无关。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合同文本,李某虚假身份经技术鉴定被证实伪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必要维权费用后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劳动者陷入虚假投资骗局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招聘信息审核机制,警惕'培训费''投资合作'等话术诱导。劳动者需核实招聘方资质,谨慎对待要求下载APP的入职条件,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