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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以招聘为名诈骗待业者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以招聘为名诈骗待业者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求职,双方因网络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被自称HR的李某某添加为好友。对方以'高薪职位'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入职保证金,承诺'先垫付后返佣'。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资金被转入虚拟币通道,平台以'贷款征信需刷流水'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导致无法提现。期间李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场景持续诱导张某某进行资金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招聘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合规入金流程'说明,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转账记录、虚拟币交易流水及聊天记录。公司提交的所谓'入金协议'被鉴定为伪造,且无法解释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贷款征信'业务合法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其主张的'刷流水'环节存在欺诈行为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适用于合同撤销情形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招聘'话术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保留支付记录及聊天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虚拟币通道转账存在极高风险,切勿轻信'征信要求'等话术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