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微信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微信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系某网络平台运营方。本案因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诱导投资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代办社保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在微信中投资'区块链公共服务项目'。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和财务人员身份,李某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投入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某以'项目审核'为由多次要求追加投资,后突然失联。平台在案发后封停涉案账号,但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主动发起投资行为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法调取平台后台数据,核查张某某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公告。被申请人虽提交了部分用户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庭委托第三方对虚拟币交易记录进行区块链溯源验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同时认定平台运营方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公职人员的诈骗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项目真实性。虚拟币交易存在匿名性,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方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