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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加盟诈骗损失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加盟诈骗损失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商业纠纷,涉及加盟代理合同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加盟代理渠道为由,声称需先支付3.5万元安全保证金,通过电商平台发送二维码收款。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被要求点击私信链接操作,资金随即被快速转移。事后发现李某虚构身份,平台未及时核查导致错过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贷款专员身份构成违约,要求追缴3.5万元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员工行为属个人诈骗,平台已尽告知义务且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电商平台APP界面截图,发现平台客服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名认证。公司提交的内部培训记录显示其未就婚恋平台用户身份核实制定专项流程,双方就证据证明力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剩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查处理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撤销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防范义务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平台应对高风险场景建立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商业交易风险,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