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补贴受害者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补贴受害者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被要求缴纳补贴补助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谎称其公司可申请政府补贴,需通过验证码验证身份。李某以办理补贴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费用,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并终止联系,随即向平台及仲裁委寻求救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认为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张某某提供部分聊天截图和信用卡消费明细,但未完整保存验证码索取过程。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实名认证漏洞,但质疑张某某主观过错。经调查,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冒充银行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因审核不严被认定存在管理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裁决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及第1195条网络平台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信息核查义务。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如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