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补贴补助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冒充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某补贴补助条件需通过虚拟币转账办理。对方提供伪造的官方APP截图,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平台上操作转账。张某某未核实身份真实性,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完成约3.5万元虚拟币转账,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财产损失,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操作且未受强制。核心争议为平台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及诈骗行为与转账操作的直接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伪造公职身份、虚构补贴项目的违法行为,且与张某某转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违法所得并承担调查费用,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对虚假交易、伪造身份等违法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警惕虚拟币转账要求。遭遇身份冒充时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未尽审慎义务影响维权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