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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中奖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中奖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老年群体,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被诱导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李某以'银行理财顾问'身份主动添加好友。李某谎称其所在公司有内部中奖活动,诱导张某某点击平台链接注册账户。在获得张某某银行卡信息后,通过伪造合同协议方式骗取约3.5万元投资款。涉案APP于2024年6月被平台下架,电子数据经司法鉴定确认存在伪造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共同诈骗,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欺诈行为,且已下架APP阻断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运营证据,公司无法提供APP实际运营主体信息。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鉴定报告,李某经合法传唤未出庭。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平台管理失职及诱导用户脱离正规渠道交易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2.45万元投资款,李某个人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警惕虚假投资诈骗;老年人应核实所谓'金融机构人员'资质,避免点击陌生链接;电子数据固定对追责具有关键作用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