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骗局冒充老师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骗局冒充老师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费用。期间通过短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谎称需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资金被快速转移至个人账户,且涉案网站截图显示该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否认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短信记录及转账凭证,结合李某使用公司名义但未在工商登记的证据,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交易真实性,且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与业务无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骗子伪装身份,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员工行为,避免因个人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