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遇高收益骗局要求返还本金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高收益骗局要求返还本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贷款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政府背景贷款项目'招聘信息,对方自称可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张某某通过点击链接注册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征信认证费,随后以'刷流水提升额度'为由,引导其使用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公司初期返还2000元利息,后以需支付手续费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贷款资质且资金流向异常,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且已返还部分利息,要求免除剩余债务。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流向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流水,但未能提供合同文本。公司仅出示内部财务报表,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要求对资金流向进行第三方审计,发现涉案账户与正规金融机构无任何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贷款资质,构成民事欺诈,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证据链,仅支持其主张的本金损失部分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涉及资金转账应留存完整证据,发现对方失联应及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贷款业务,避免点击不明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