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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QQ冒充领导骗征信修复款

【标题】网购用户遭QQ冒充领导骗征信修复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医疗养老产品时,被自称公司领导的QQ账号诱导添加好友。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通过二维码向第三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承诺可办理贷款征信相关业务。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便完成支付,后发现账户信息异常且未收到承诺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通过QQ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未与客户签订合同,认为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指出张某某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经电子数据固定后,认定存在冒充行为但需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条款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冒充行为需双重验证身份,重要交易应确认收款账户实名信息,电子数据需及时固定保存,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诈骗需加强风险防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