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遭电信诈骗3.5万元案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电信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生活服务及旅游出行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岗位。入职后,其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需通过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要求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张某某基于对领导的信任,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发现账户信息与公司官方不符,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报警。公司否认存在冒充领导行为,称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追回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内部事务且未授权相关操作,认为张某某未尽审核义务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聊天截图及转账凭证,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内部通讯号段并精准提及项目细节。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转账账户进行溯源分析,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成立,要求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张某某未严格核实转账信息存在一定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求职者警惕冒充熟人领导的精准诈骗,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及转账账户真伪,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