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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后被要求以虚拟币形式转账,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以公司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其虚拟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李某以'返利'为诱饵返还部分资金,后失联导致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实质关联,且未授权其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资金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异常转账记录,审查婚恋平台用户信息显示李某账号存在频繁冒充身份行为。公司未能提供员工管理台账及反诈预警记录,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公司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判决其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资金监测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冒充身份诈骗,遇资金往来应核实对方身份并留存证据。企业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连带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