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索要信息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索要信息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非法集资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账号,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安全账户'投资项目。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遭遇提现受阻,发现账户实为第三方控制。公司财务人员未核实转账真实性,亦未及时制止虚假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集资及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调查冻结账户,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内部财务审批流程,认定公司未履行账户审核义务。公司虽提交部分员工培训记录,但无法证明已建立有效防诈机制,未能合理解释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流向实时监控机制,警惕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投资者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本案中财务人员未尽审慎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建议完善内部风控流程